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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

我院2023年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 2023-04-20    点击量:

双色球3d作为全国首批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承担相应培训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要求,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安排,现将医院2023年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事宜公布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扎实的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临床技能和必要的西医知识与技术,能独立承担常见病、多发病及某些疑难危重病证诊疗工作的合格中医住院医师,特别是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能够胜任岗位要求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二、培训时间及内容

(一)培训时间。

本科生、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学位博士研究生3年,专业型学位硕士研究生2年,专业型学位博士研究生1年。

(二)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临床轮训和跟师学习(中医全科需基层实践)相结合,以临床轮训为主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规范化培训,重在培养学员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技能。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拟在重庆市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且符合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但未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单位人招收对象须为已在重庆市内医疗机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人员,社会人招收对象原则上应是拟在重庆市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人员。

(四)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收:违约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现役军人;在本市或外地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培学员或退培未满三年的学员;参加我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考试录取后自愿退出未满三年的学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考专业及名额

中医90人,中医全科10人(不面向社会招生),并轨研究生不在本招生计划内。

五、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1-28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18:00

(二)报考路径。

请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入口(http://cqwsrc.com/webSite/RCPXZX/ZY/)。

(三)路径流程。

注册获取用户名及密码,并填写个人信息、报考志愿,提交个人资料,等待报名资格审核。

(四)提交照片。

请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上传个人电子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证件照片。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海外学历认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可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学籍证明。9月份基地报到时,若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将不予参加培训。

特别提醒第一志愿报名并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务必加入QQ群,进群后改备注为“姓名+电话号码”,以便及时接收通知。

六、招考流程

信息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基地考核→择优录取→调剂录取→拟录取人员资格复审→公布录取名单→领取录取通知书→档案托管→基地报到。

七、考试及体检安排

(一)理论知识考试

1.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10:00

(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2.考试地点:双色球3d南桥寺院部,具体考场及考试形式将通过短信及QQ群进行通知。

3.理论知识考试内容参考中医执业医师考试范围(无指定复习资料)。按招录人数1:1.5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综合能力测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如出现弃权的,其缺额根据该专业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按实得分数40%计入总成绩。

(二)综合能力测试

1.时间:2023年5月10日13:30开始

2.侯考地点:双色球3d(南桥寺院部)学术厅

3.测试内容:专业知识、技能操作、中医临床思维、沟通交流能力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实得分数6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

拟录取学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双色球3d体检中心完成入学体检。体检项目及评价标准参照《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入学体检标准》执行(见附件),费用自理。拟录取学员体检合格后方能签订培训协议。

八、相关待遇

1.学员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每人每月发放财政补贴2500元,医院补贴约2000元,同时为科室培训学员提供相应的工作津贴,独立值班学员发放相应绩效。为社会人学员购买社会保障(五险)。每月发放300元住房补贴,不提供住宿。

2.社会人学员档案统一由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3.基地积极协助培训学员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4.培训结束后,推荐学员自主择业,我院根据学员表现及人才需求,以双方自愿原则予以优先留用。

九、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符合报名条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资料,并对填报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在后续考核、资格复审或培训过程中发现不实,立即取消录取或参培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填报相关志愿后,应及时查看审核状态,若退回修改,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逾期未修改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自愿选择调剂或放弃调剂,若因此造成未被录取的,后果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电话不畅、短信未查看等原因造成未被录取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最终录取名单以市卫生健康委行文公布名单为准。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住培管理相关要求,主基地根据实际情况及协同单位实际承载量将安排部分学员到协同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中医院)轮转学习,时间2-6个月,中医全科学员将在基层实践基地完成6个月社区轮转。同时,根据我院两院部各科室带教容量,学员将安排在南桥寺院部及道门口院部轮转学习。

6.所有学员规培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指令性任务及党团活动,违反者按医院规定处理,未按轮转计划轮转者,基地有权中止其培训。

7.学员若申请退出培训,应提前一个月向主基地提交书面申请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同时还需退还培训期间发放的补助费用(包括中央财政、市财政生活补助及基地所产生的培训费用等)后方可解除协议。

8.规培期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方可参加结业考试,结业考试合格、结业资料齐全者方可取得规培合格证书。

十、质量保障措施

(一)教学资源保障充分,教学管理严格规范。中医、中医全科专业基地教学资源充足、设施设备齐全,基地按照国家标准和“分层递进”的培训理念,规范制定学员轮转计划,严格执行轮转制度。协同九龙坡区中医院骨科、妇科满足学员轮转需求,协同童家桥卫生服务中心、玉带山卫生服务中心满足中医全科学员基层实践轮转需求。临床专家与行政主管联合开展教学督导活动,严把教学质量关。

(二)师资力量基础雄厚,师资提升不遗余力。严格遴选各类师资,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09人,住培带教老师435人,师承指导老师276人。通过开展教学观摩课、小讲课比赛、教学查房比赛、中医经典知识竞赛及方剂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教研活动。近3年参加省级及以上师资培训达516人次。本院数名专家参加重庆市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实践技能考核标准制定并担任结业实践技能考核考官。

(三)学员活动丰富多彩,教学活动形式多样。成立学生党支部,持续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学生党团建设,组织学生党员及团员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参观爱国主义红色教育基地,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参与职工运动会,感控演讲比赛,方剂知识竞赛。积极开展学生思政教育,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传达两会精神;邀请援鄂抗疫医务人员给学生倾情讲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战斗中的感人故事。组织学员参加“入培第一课”、“中医经典与中医临床思维网络培训”、“全科理论培训”等省级及以上培训活动,定期开展中医临床思维课程、临床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培训等院级培训活动。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封老师

联系电话:023-67061056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七支路6号双色球3d规培管理办公室(南桥寺院部行政楼3楼)

医院官网:/kyjx/zyys_hsgfhpx.htm

十二、医院简介

我院是重庆市规模最大、实力最强,集医疗、教学、科研、公益四项中心职能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中医龙头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国家爱婴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是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及疫病防治基地依托中医医院、首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单位,并成功进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储备库,也是国家首批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现为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双色球3d、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重庆中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医院荣登“中国医院竞争力中医医院100强”排行榜第15位,位居西部前列。在2021年度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我院国家监测指标得分848.12分,位居全国中医医院第24名,创历史最好成绩,挤身全国前5%,获A+评级,显著提升了重庆中医药的全国影响力。

医院现分江北区南桥寺院部和渝中区道门口院部,占地173亩,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医院开放床位3000张,年门诊量277万人次,出院病人8万人次。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建成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学科专科11个,是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单位。建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国家(重庆)中医康复示范中心、国家(重庆)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国家级和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中国与新加坡、巴巴多斯等多个中医药国际合作中心。

医院现有在岗职工40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500余人、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3名、市级名中医42名。现参与教学工作教师总数近1500人,近3年参与大课教学的教师98人;有博士研究生导师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09人,本科生导师88人,中医住培师承指导老师276人,护培导师125人,参与临床带教教师1000余人。

医院现有可容纳500人的学术报告厅1个,容纳200人的会议室2个,近260㎡的大课教室1个,各教研室均配备40座学习室1个,满足教学需求。有占地面积近2700㎡的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分为内、外、妇、儿、护理、急诊等多专业实训室,配备模拟病房、模拟手术室、模拟ICU等,拥有教学培训仪器设备540余台(件),总值约1000万元,设有多媒体示教室3个,采用先进的云桌面教学管理系统。充分满足各专业的技能操作教学培训、临床技能多站化考试辅导与考核、毕业后教育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的教学需求。已连续3年承担重庆市中医住培结业技能考核考场任务。医院目前在建的“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大楼已规划将新增教室、教学档案资料室、教师休息室等教学场所近1600㎡,已规划将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规模扩建至3200㎡,并进一步优化功能布局,增扩中医实训室4间,新增院前急救/灾害救援实训板块,完善技能培训考务系统及场所。2013年至今,基地共招收中医住培学员678人,结业479人。2022年中医住培首次结业考核通过率为94.6%。在中国医师协会组织的2022年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业务水平测试中,我院以平均分98.49,位列重庆第一,全国省级规培基地第十四位。

医院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中西医结合先进单位、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原卫生部抗震救灾先进集体、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人先锋号、全国人文爱心医院、全国中医药应急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中医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原国家卫计委雅安芦山抗震救灾工作突出单位、重庆市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重庆市中医药产业发展突出贡献单位、重庆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重庆市园林式单位等荣誉100多项。医院创先争优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010年12月6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视察了医院,勉励医院继续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附件

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入学体检标准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