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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须知

点击次数:    来源:伦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7-02-10

研究者递交初始审查申请时,请至伦理审查研究者下载区下载研究利益申明、送审文件清单、初始审查申请(科研)三个文件,并按照送审文件清单上的要求准备送审资料(三份纸质版),资料电子版和3-5分钟的PPT。电子版请发送到406350469@qq.com,PPT演讲重点反映研究目的,研究方式和知情同意书内容。

伦理意见为修改后批准、修改后重审的项目,研究者需要递交复审申请(下载区有)。修改后批准的项目要通过快速审查,修改后重审的项目必须通过会议审查。

请遵循GCP原则、遵循伦理委员会批准的方案开展临床研究,保护受试者的健康与权利。研究开始前,请研究者完成临床试验注册。

研究过程中若变更主要研究者,对临床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材料等的任何修改,请研究者提交修正案审查申请。发生严重不良事件,请研究者及时提交严重不良事件报告。请按照伦理委员会规定的年度/定期跟踪审查频率,研究者在截至日前1个月提交研究进展报告;研究者应向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提交各中心研究进展的汇总报告;当出现任何可能显著影响试验进度或增加受试者危险的情况时,请研究者及时向伦理委员提交书面报告。

研究纳入了不符合纳入标准或符合排除标准的受试者,符合终止试验而未让受试者退出研究,给予错误治疗或剂量,给予方案禁止的合并用药等没有遵从方案开展研究情况;或可能对受试者的权益/健康以及研究的科学性造成不良影响等违背GCP原则的情况,以上情况请申办者/监查员/研究者提交违背方案报告。研究者暂停或提前中止临床研究,请及时提交暂停/终止研究报告。完成临床研究,请提交研究完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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